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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98 科创 金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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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9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68859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2021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状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募集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证券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9,990.1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01,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 5,662,685.2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238,314.76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7月 29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586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 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状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证券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通过对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委托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证券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状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募集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证券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状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募集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证券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8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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