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财中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4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79%。公司股东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恒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嵩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嵩阳”)、同系(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同系九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九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33,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8%。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 2021年 8 月 20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资金需求,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3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窗口期
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56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3 月 12 日(窗口期不
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1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因股东资金需求,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3,033,25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5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3 月 12 日
(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同系九州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以及同系恒奇及其一致行动人同系嵩阳、同系九州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苏州嘉赢友财投
资中心(有限合 5% 以 上 非
伙)、杭州友财中 第 一 大 股 17,405,300 6.79% IPO 前取得:17,405,300 股
磁投资合伙企业 东
(有限合伙)
嘉兴同系恒奇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嘉兴同系
5% 以 上 非
嵩阳投资合伙企
第 一 大 股 13,033,255 5.08% IPO 前取得:13,033,255 股
业(有限合伙)、
东
嘉兴同系九州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苏州嘉赢友财投 17,405,300 6.79% 嘉赢友财、友财中磁执行事务
资中心(有限合 合伙人均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
伙)、杭州友财 管理有限公司,双方为一致行
中磁投资合伙企 动人。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7,405,300 6.79% —
第二组 嘉兴同系恒奇投 13,033,255 5.08% 同系九州、同系恒奇、同系嵩
资合伙企业(有 阳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同系
限合伙)、嘉兴
同系嵩阳投资合 (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 三方为一致行动人
伙)、嘉兴同系
九州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3,033,255 5.0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持期间
(股) 比例 区间 源 因
苏州嘉赢友财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0/13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投资中心(有 过: 过: 持,不超过: ~2022/4/12价格 取得 资金
限合伙)、杭 15,390 6% 5,130,000 股 需求
州友财中磁投 ,000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资合伙企业 股 10,260,000 股
(有限合伙)
嘉兴同系恒奇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0/13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投资合伙企业 过: 过: 持,不超过: ~2022/4/12价格 取得 资金
(有限合 13,033 5.08% 13,033,255 股 需求
伙)、嘉兴同 ,255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系嵩阳投资合 股 13,033,255 股
伙企业(有限
合伙)、嘉兴
同系九州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嘉赢友财及友财中磁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两家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正帆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
期持有其股票。本两家企业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两家企业作
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本两家企业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
持。本两家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正帆科技股份的,减持程序
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两家企业减持所
持有正帆科技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2、同系恒奇、同系嵩阳及同系九州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三家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正帆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
期持有其股票。本三家企业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三家企业作
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本三家企业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
持。本三家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正帆科技股份的,减持程序
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三家企业减持
所持有正帆科技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