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4,235,44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6,569,454.4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846,528.36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0,722,926.13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0Z0030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910,722,926.13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589,966.52
项目 金额(元)
(扣除银行手续费)
加:截至 2020 年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5,379.18
减:研发大楼及气体扩产项目 3,229,935.91
减:补充流动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以补充
320,000,000.00
流动资金的部分)
截至 2020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0,548,335.92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莘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 31050136360000004703-0
10,016.30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营业部 03004185616 23,042.5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8110201012301211639 8,059.9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莘庄支行 455979903607 17,935.9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 436480084322 0.09
合计 59,054.83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22.9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及存单等理财产品余额
56,638.29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正帆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正帆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帆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正帆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91,072.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22.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22.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与承 度(%)(4)=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性是否发
分变更 总额 (2) 诺投入金额的 (2)/(1) 生重大变
(如有) 差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