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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3-04-15

芯海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归属的 4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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