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拟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共 2 人)
1 刘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4.00 3.33% 0.05%
2 李凯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4.00 3.33% 0.05%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 553.5 76.88% 1.20%
(41 人)
三、预留部分 118.50 16.46% 0.26%
合计 720.00 100.00% 1.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不超过 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