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2 证券简称:司南导航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16.00 万股的 3.54%。其中首次授予
183.3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5%,约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33%;预留 36.6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16.00 万股的 3.54%。其中首次授予 183.33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5%,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33%;预留 36.6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153 人,占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员工总数 577 人的 26.52%。具体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3、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股)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 11 人)
1 翟传润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78,700 3.58% 0.13%
2 张春领 中国 副总经理 76,720 3.49% 0.12%
3 张禛君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82,030 3.73% 0.13%
4 漆后建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0,000 3.64% 0.13%
董事会秘书
5 孙中豪 中国 副总经理 65,000 2.95% 0.10%
6 宋阳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2,970 1.50% 0.05%
7 王恒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8,260 1.74% 0.06%
8 王云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6,170 1.64% 0.06%
9 王雷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4,000 1.55% 0.05%
10 苑恒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360 1.38% 0.05%
11 于晓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9,800 1.35% 0.05%
小计 584,010 26.55% 0.9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共 142 人) 1,249,330 56.78% 2.02%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53 人) 1,833,340 83.33% 2.95%
三、预留部分
预留部分 366,660 16.67% 0.59%
合计 2,200,000 100.00% 3.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
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2、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