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20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57,7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40,000,000 股的比例为 0.73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91 元/股,最低
价为 20.3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242,631.8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32.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出售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57,799股,占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比例为0.7324%,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 为 23.91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20.39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9,242,631.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