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591 科创 泰凌微


首页 公告 泰凌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泰凌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泰凌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3-011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维航先生、
盛文军先生、MINGJIAN ZHENG 先生、RONGHUI WU 女士、BO JIN 先生、高媛女士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宁女士(会计专业人士)、YUNJIAN DUAN 先生、龚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宁女士、YUNJIAN DUAN 先生、龚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若伊女士、潘虹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维航,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息电子工程系微电子学专业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工程师;1992 年 6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北京华胜计算机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
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北京软件行业协
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神州云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维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19,840 股股份,通过上海芯狄克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93.32 万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盛文军先生、MINGJIAN ZHENG 先生、金海鹏先生、上海凌析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王维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盛文军,男,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
子工程专业本科,美国德克萨斯州 A&M 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高通(Qualcomm)高级工程师;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芯科科技(Silicon
Labs,Inc)项目负责人;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展讯通信(Spreadtrum

Communications,Inc)德克萨斯州研发中心负责人、设计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智迈微电子(Wiscom Microsystem,Inc)副总裁;2010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盛文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546,320 股股份,通过上海凌析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翎岩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昕沅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56.65 万股股份,与公司股东王维航先生、MINGJIAN ZHENG 先生、金海鹏先生、上海凌析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盛文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MINGJIAN ZHENG(郑明剑),男,1972 年 9 月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电子技
术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清华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
美国豪威科技(OmniVision Technologies,Inc.)数字及架构设计部总监;2010 年 6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CTO);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CTO);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CTO)。2021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MINGJIAN ZHENG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715,820 股股份,通
过上海凌析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47.36 万股股份,与公司股东王维航先生、盛文军先生、金海鹏先生、上海凌析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MINGJIAN ZHENG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BO JIN(金波),男,1970 年 03 月生,美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材料专业本
科,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材料科学硕士。1996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赛普拉
斯亚太营运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中信资本和临芯资本合伙人(顾问);2018 年 9 月至今,任
上海浔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领开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BO JIN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