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073,071.53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4,247,246.80 元。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194,77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48,692.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3.3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