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章良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