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
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
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众华所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
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
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
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
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 158 名原告起诉刚泰控
股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3.诚信记录
众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督措施 4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涉及 2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
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磊,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捷,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105 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 万元(含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收费 10 万元(含税)。2023 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较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15 万元(含税),系增加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所致。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众华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专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众华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众华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