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1 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2023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苏州
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2,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除权(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1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此外,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前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97,436,802×0.2)÷400,010,003≈0.1987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3-0.1987)+0]/(1+0)= 16.1 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6.1 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1242.2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3.1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6.1 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数量为745.3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1.86%。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