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凌志软件 688588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陈坤
电话 021-6165956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电子信箱 info@linkste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31,376,292.75 1,378,425,411.73 -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8,996,237.42 1,272,981,984.91 -1.8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23,162,629.32 322,539,594.25 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7,320,126.56 73,561,478.39 -22.0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6,376,394.58 66,016,022.63 -44.9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5,834,110.20 30,243,607.35 18.4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45 5.95 减少1.5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 0.18 -22.2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 0.18 -22.22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0.86 9.68 增加1.18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0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张宝泉 境内自 19.86 79,425,226 79,425,226 79,425,226 无 0
然人
吴艳芳 境内自 16.67 66,683,517 66,683,517 66,683,517 无 0
然人
新余华达启富投资中 其他 7.15 28,618,947 无 0
心(有限合伙)
新余华盈投资中心 其他 6.80 27,216,964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华富智汇投资中 其他 6.61 26,453,881 无 0
心(有限合伙)
周颖 境内自 1.53 6,119,885 无 0
然人
新余富汇投资中心 其他 1.26 5,054,010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汇达投资中心 其他 1.25 4,980,256 无 0
(有限合伙)
新余富盈投资中心 其他 1.20 4,817,938 无 0
(有限合伙)
天风证券资管-苏州
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其他 1.17 4,687,227 无 0
员工持股计划-天风
天浩 18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张宝泉和吴艳芳为夫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的说明 宝泉同时持有新余华盈、新余富汇、新余富盈、新余汇达和凌
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吴艳芳同时持有新余华盈的份额,且
担任新余华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周颖和庞军为夫妻,周颖同时持有华富智汇、新余华盈、新
余富汇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且担任华富智汇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庞军持有华富智汇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
3、梁启华同时持有华达启富、新余华盈、新余富汇、新余富盈、
新余汇达和凌志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且担任华达启富、新余
富汇、新余富盈和新余汇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