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合伙企业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设立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汉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志汉理”)签署《关于北京热云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凌志汉理出让所持北京热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云科技”)全部 12.9858%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 19,478.68 万元。
本次凌志汉理出让股权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完成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收到凌志汉理发来通知,2021 年 4 月 27 日,凌志汉理以及热云科技现
有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热云科技 47.88%股权)与收购方 Mobvista Inc.(中文名称:汇量科技有限公司,系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HK.01860)签署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凌志汉理将所持热云科技全部 12.9858%的股权转让给 Mobvista Inc.,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478.68 万元。
一、凌志汉理基本情况
凌志汉理是公司 2015 年 10 月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凌志汉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合伙企业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凌志汉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汉理前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学锋)
4、主要业务:创业投资
5、合伙人情况:
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占比 98.00%;上海汉理前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占比 2.00%。
二、热云科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热云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15 日
3、注册资本:272.87 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 号院 2 号楼 17 层 1702
5、主要股东:
自然人白冬立直接持有热云科技 31.8308%,是热云科技的第一大股东,凌志汉理持有热云科技 12.9858%的股份。
6、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1、收购对价
2021 年 4 月 27 日,收购方 Mobvista Inc.与出让方凌志汉理等 17 位热云科
技现有股东(合计持有热云科技 47.88%股权)签署收购协议,收购方现金收购出让方持有的热云科技全部 47.88%股权,其中凌志汉理持有的热云科技 12.9858%的股份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现金 19,478.68 万元。
2、最晚交割期限
协议各方应在其权限及责任范围内促使境内现金交割先决条件于 2021年 11月 30 日或各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日期之前完成。
四、对公司的影响
热云科技主要从事大数据和移动营销 SaaS 解决方案业务,是凌志汉理投资的公司,本次参股合伙企业资产出售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核算的凌志汉理账面值
为 9,545.56 万元,本次热云科技转让价格为人民币现金 19,478.68 万元,扣除支付的合伙企业管理费,初步估算本次转让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7,900 万元。
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提请投资者注意事项
1、截至目前,收购各方仅完成收购协议的签署,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交易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测算对收益的影响仅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