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2020 年度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4,456,779.69 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3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002,000.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9.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