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