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
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
计师 9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44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 2020 年对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许友,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许友先生 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许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子建先生,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子建先生 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潘子建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女士 199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凌云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0 年度毕马威华振的财务审计报酬为 120 万元。2021 年度,
具体审计费用提供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对其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毕马威华振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毕马威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于公司所在行业,具有审计业务经验,并且在以往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