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纬新
材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7,559,985.6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7,5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525,281.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42,718.03元,计入收到的与上市直接相关的补助人民币2,000,000.00元的净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042,718.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振验字第2000719号《验资报告》。2020年9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
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募集
号 项目名称 额 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配置金
额
1 上纬上海技改一期项目 3,000.00 3,000.00 1,654.27
2 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 550.00 550.00 550.00
限公司自动化改造项目
3 上纬兴业整改专案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8,550.00 8,550.00 7,204.2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或置换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年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后募集 月 28 日止以自 截至 2021 年 2 本次拟置
名称 资金配置金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 月 28 日止已 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 完成置换金额
目金额
上纬上海技改一期项 16,542,718.03 1,513,360.54 1,513,360.54 -
目
上纬(天津)风电材
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 5,500,000.00 -- - -
造项目
上纬兴业整改专案 50,000,000.00 16,256,072.09 8,696,086.43 7,559,98
5.66
合计 72,042,718.03 17,769,432.63 10,209,446.9 7,559,9
7 85.66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上纬兴业整改专案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人民币 16,256,072.09 元,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8,696,086.43 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7,559,985.66 元。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100102 号),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769,432.63 元,已完成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 10,209,446.97 元。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559,985.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上纬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其第二部分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纬新材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100102 号);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