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15.8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合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的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0年5月15日
等待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
2 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 授予数量 808万份
4 授予人数 178人
授予后股票期 0份
5 权剩余数量
6 行权价格 3.13元/股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0年8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离世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
期权28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离世的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79.6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或主动放弃的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9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自股票期权授予以来,公司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60.6万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647.4万份,持有对象合计142人。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上海合晶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5日,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一个可行权期为自上市之日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3。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等待期已届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8日)。
(三)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考核条件 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上市
上市,符合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
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将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表现卓越(S)、绩
效杰出(A)、符合期望(B)、需改进(C)、极需改
进(D)五个等级,公司总经理认为对公司的发展有
重大价值与作用的员工为价值员工。各批次股票期142名激励对象的2023年年度权生效前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别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表现卓越、
对应该批次生效比例如下表所示: 绩效杰出,满足本项可行权比
个人实际生效股票期权 例为100%的行权条件。
考核等级 数量占公司实际生效股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B(含 B)以上或价值
100%
员工
C 80%
(3)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i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iii)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权条件。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i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v)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i)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ii)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iii)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合行权条件。
施;
(iv)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vi)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2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215.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5月15日
(二)行权数量:215.8万份
(三)行权人数:142人
(四)行权价格:2.94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上市之日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
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
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
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
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已获授予的 可行权数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量(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量(份)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刘苏生 董事长 105,000 35,000 1/3
2 毛瑞源 董事 50,000 16,667 1/3
3 陈建纲 总经理、核心 300,000 100,000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