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拟内部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实现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院”)拟与安徽北方微电
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微电子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电子院拟
将持有的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无偿划转给微电
子院,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97%。
本次股份转让前,电子院持有公司 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5%,
微电子院未持有公司股份。
电子院和微电子院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协议
转让系电子院与其一致行动人微电子院之间的股权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后,电
子院和微电子院的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电子院拟与微电子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电子院拟将持有的 5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无偿划转给微电子院,
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97%。
电子院和微电子院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本次协议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电子院 80,000,000 19.9995 24,000,000 5.9999
微电子院 0 0 56,000,000 13.9997
备注: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8MA6TX5QL5K
法定代表人 刘智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住所 西安市航天基地凤栖东路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101 号大楼 2
层、3 层
经营范围 雷达及配套技术、通讯与电子对抗技术、电子和通讯技术、电
磁技术、雷达核心组件器件、集成电路及器件、微电子器件、
微波毫米波器件、微机电系统器件、传感器与专用集成电路及
微小型电子系统、北斗应用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研究开
发、设计制造、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051491372X
法定代表人 陈丙根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14 日
住所 安徽省蚌埠市汤和路 2016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
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监
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
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
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
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56,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受让方名下,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3.9997%。
(二)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系实施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标的股份在国有股东之间内部无偿划转,转让方和受让方同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让的情形。
3、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