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 1:...... 6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 2:......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议案 3:...... 1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位置处打√确认。对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周一)15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H 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愚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吴家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愚先生、许金国先生、陈莉莉女士、张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请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四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愚先生个人简历:
王志愚,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数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南京好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1 月起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志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788,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6%;通过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9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志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金国先生个人简历:
许金国,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1 年 5 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专员、销售员、大区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志明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