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1,690股
归属股票来源: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1,486,1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771,288股的1.55%;预留授予263,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771,288股的0.27%。
(3)授予价格(调整后):17.3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7.36元的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18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49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 第一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 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予的限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制性股 第二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票 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S)确定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评分 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S/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5 月16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4)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5)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2023 年 6 月 7 日 17.36 元/股 1,486,100 股 118 人 263,200 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7.36 元/股 263,200 股 49 人 0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归属 归属 归属日 归属 归属数 归属后限 取消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
批次 人数 期 价格 量 制性股票 及原因 数量的调整
剩余数量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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