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5 月16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四)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五)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
励对象离职或降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9人调整为39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60,900股(经调整后)。
(二)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业绩表现不达标,绩效考核评分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故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100股(经调整后)。
(三)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表现“部分达标”,绩效考核评分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40%,故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剩余60%限制性股票合计3,360股(经调整后)。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360股(经调整后)。
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6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3)。
(四)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7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五)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九)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2024年8月28日,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3人调整为0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5,200股(经调整后)。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200股(经调整后)。
五、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