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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4-06-13

伟思医疗: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18 名,除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或降职不符合归属条件以及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表现不达标,绩效考核评分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外,本次拟归属的 93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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