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7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284,465.76 元,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825,897.99 元(合并报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 2022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76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68,623,867 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1,448 股,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222,419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6,909,735.3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
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4,857,813.39 元。
因此,2022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1,767,548.69 元,占 2022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3%。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