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注册会计师人数:36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149.9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489.7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启海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澳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 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均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