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近期,根据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由0.5亿元提升至不超过1.2亿元,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
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
部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均严格按照董事会前期相关授权开展。本次系根据公司现金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