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2023 年上市公司 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含 A、B 股)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陈素素 丁淼 黄巧梅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 2018年 2000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4年 2016年 1998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6年12月 2018年 2000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2018年 2018年 2022年
服务
2021年,签署钱江水利、
慈星股份、浙海德曼公司 近三年签署重庆啤
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 酒、北大医药,旺
年,签署双环传动、钱江 成科技等上市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水利、慈星股份公司2021 无 年度审计报告,复
审计报告情况 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 核先锋电子、秦安
度,签署英特集团、双环 机电等上市公司年
传动、禾川科技、慈星股 度审计报告。
份、钱江水利、浙海德曼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