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
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备案文号 环评批复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文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1 扩能建设项目 25,866.00 25,866.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2018-331021-34-03-084209-000) 25 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2 研发中心建设 3,247.00 3,247.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项目 2018-331021-34-03-097410-000) 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 及偿还银行 3,000.00 3,000.00 - -
贷款
合计 32,113.00 32,113.00 - -
三、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
四、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经核查,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17 亿元购
买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致使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1,700 万元。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且超额部分的
资金将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五、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董事会拟将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超额 1,7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超额 1,7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
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海德曼本次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