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99.15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98.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6,812.91 万股的 0.35%。
3、授予价格:9.10 元/股。
4、激励人数:60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根据下列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非新冠自 各年度自产化学 各年度国内发光 各年度海外发光
产产品营业收入 发光业务营业收 仪器新增装机数 仪器新增装机数
对应考核年度 较 2022 年增长 入较 2022 年增 (C) (D)
率(A) 长率(B)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目标值(Cm) 目标值(Dm)
第一个 2023 年 35.00% 40.00% 1400 台 1000 台
归属期
第二个 2024 年 82.25% 89.00% 1500 台 1200 台
归属期
注:①“非新冠自产产品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收入、新冠业务收入及代理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022 年公司非新冠自产产品营业收入金额为 90,431.22 万元;
②“自产化学发光业务营业收入”指“非新冠自产产品营业收入”中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试剂及耗材的营业收入总和,2022 年公司自产化学发光业务营业收入为 77,871.92 万元;
③“国内发光仪器新增装机数”指期间国内取得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 iFlash 系列装机报告的台数;
④“海外发光仪器新增装机数”指期间海外销售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 iFlash 系列的台数;
⑤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将根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即业绩考核指标达
成 率(M )确定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 (X)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 ( M )
=A/Am*40%+B/Bm*30%+C/Cm*20%+D/Dm*10%。
考核指标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M) (X)
年度非新冠自产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A) M≧100% X=100%
年度自产化学发光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 100%>M≧80% X=M
(B)
年度国内发光仪器新增装机数(C) M<80% X=0%
年度海外发光仪器新增装机数(D)
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小于 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大于等于 80%,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9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5)。
4、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 9.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98.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
授予日期 (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性股票剩余
数量
2023 年 10 月 12 日 8.827 元/股 198.30 万股 60 人 0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