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196,607.77元,2023年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4,376.52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8,691,743.29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246,816.6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889,514.08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年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69275423438)注销。在“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将开设在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9550880007069900815)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755929813410608 5,889,514.08
合 计 5,889,514.08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 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出 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0728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亚辉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1,334,440.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196,607.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6,967,480.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8,691,743.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76%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如有) (3)=(2)-(1) %)(4) 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 106,967,480.5 312,120,000.0 419,087,480.51 419,087,480.5 78,235,221.11 324,755,027.2 -94,332,453.29 77.49 2025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充项目 1 0 1 2
- 134,170,000.0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06,967,480.5 0 27,202,519.49 27,202,519.49 2,544,835.53 27,202,519.49 -- 100.00 2023年5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已结项
1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 无 86,820,000.00 86,820,000.00 86,820,000.00 3,416,551.13 88,509,755.83 1,689,755.83 101.95 2023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已结项
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