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亚辉龙”)已提前将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实际最高使用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1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资
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披露的《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31,212.00 31,212.00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13,417.00 13,417.00
3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8,682.00 8,682.00 8,68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822.44
总计 73,311.00 73,311.00 54,133.44
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变更前募集 募集资金投入金 本次变更后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额变化 资金投入金额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10,696.75 41,908.75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10,696.75 2720.25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
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对这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实际最高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将上述归还募集资金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
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辉龙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