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
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69,344,300.4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67,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5,15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5.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2,388,490.05 元,拟分配的现金分红 255,150,000.0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5.20%,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体外诊断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研发和生产是一种多学科相互高度渗透、知识密集、技术含量高的活动,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先进性方面,目前我国在部分应用较广泛的领域已达到国际同期水平并实现了大部分的国产化,如生化诊断、酶联免疫等,而在化学发光等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仍被进口产品垄断,国内企业正处于技术成长期,未来发展和国产化率提升空间巨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增产扩能、营销展示及日常运营开支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98,075.6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 101,238.85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515.00 万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5.20%。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产能,高效地向更多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低于 30%的原因
公司自 2021 年上市以来,始终注重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回报,2021 年度、2022
年度两年的平均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比
例超 30%。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自 2021 年上市以来,始终注重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回报,2021年度、2022 年度两年的平均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超 30%。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