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2 人、注册会计师 1603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00 人。
(7)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曹贤智,200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系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荣富,201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系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綦东钰,201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含税),
合计人民币 125 万元(含税),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往期审计工作中,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