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
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3,623,312.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5,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2,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9.12%。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5,000,00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转增 162,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67,000,000 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