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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7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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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 号),公
 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8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 关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专户用途            备注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755929813410608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存续

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  8110301013500574338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存续

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9550880007069900815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存续

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3485317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注: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办理原专户注销及新专户开立手续等具体事宜。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为开户行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亚辉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辉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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