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8 月 26 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
辉龙”)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 1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334,440.75 元。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亚辉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
求,保荐机构对亚辉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