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同意推选邱克家先生、陈伟玲女士、中間和彦先生、曹文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同意推选倪一帆先生、刘国健先生、王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倪一帆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的情况。此外,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拟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倪一帆先生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超过三家,但其本人已承诺在 2024 年 9 月 3 日前调整“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推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推选肖梦媛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克家: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1985 年至 1991 年任杭州市化工职工大学教师,1991 年至 2012 年历
任公司营业部课长、部长、总监,2012 年至 2018 年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目前同时兼任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油墨应用分会理事长。
邱克家先生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6.64%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伟玲: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师,1992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杭州机械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在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产权管
理部工作,2008 年 3 月至 2013 年 8 月历任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产权投资部科员、部长助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杭州市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投资部主管,201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杭州市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2022 年 6 月至今任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同时兼任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王星记扇业有限公司董事。
陈伟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間和彦:男,1967 年出生,日本国籍,本科学历,1989 年参加工作,在
株式会社 T&K TOKA(以下简称“TOKA”)就职,2011 年起任 TOKA 技术本部研究
一部部长,2015 年起当选 TOKA 董事,2017 年起兼任 TOKA 技术本部本部长,2018
年至 2020 年任 TOKA 董事兼技术本部本部长,2020 年至 2022 年任 TOKA 董事兼
油墨事业统括本部统括本部长,2022 年 6 月至今任 TOKA 董事兼常务,2017 年至
今任公司董事。
中間和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 TOKA 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文旭: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工
程师,1991 年起在公司就职,1997 年至 2012 年历任公司技术部课长、技术部部长、胶印事业部总监、技术部总监,201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营业部总监,2023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同时兼任子公司广州杭华油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曹文旭先生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5.54%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倪一帆: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0 年至 2007 年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5 年至 2023 年任杭州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南京道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倪一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国健: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
级律师,1985 年至 1990 年在浙江丽水地区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1 年至1999 年任浙江国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9 年至今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洋: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1996 年至 2000 年历任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技术科副科长、市场部经理,2001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三瑞化学有限公司产销部门经理,2003 年任上海安比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17 年历任紫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