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下午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参加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管理层认真履行职权,严格执行各项决议,有效发挥职能,使公司取得
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有效的控制与防范作用。监事会审阅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的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现有流动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有利于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各方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格协定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推选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查阅了肖梦媛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材料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认为该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推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一致同意推选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