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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69:铁科轨道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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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整体风险可控,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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