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2-031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25,260,756 股
发行价格:61.3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549,999,988.16 元
募集资金净额:1,532,764,836.52 元
预计上市时间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图”或“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新增 25,260,756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文号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022 年 6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
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星图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5,260,756 股,均为现金认购。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 51.68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1.36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8.73%。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999,98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235,151.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2,764,836.52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33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主承销商指
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
资金 1,549,999,988.16 元。2022 年 6 月 30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
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34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60,756 股,发行价格 61.3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9,999,988.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235,151.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2,764,836.52 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 25,260,756.00 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1,507,504,080.52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涉及资产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已缴纳约定的认购价款;本次发行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 次 发 行 对 应 的 认 购 总 股 数 为 25,260,756 股 , 认 购 总 金 额 为
1,549,999,988.16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7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 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1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0,104,302 619,999,970.72 6
2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 4,889,178 299,999,962.08 6
(有限合伙)
3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44,589 149,999,981.04 6
4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 2,444,589 149,999,981.04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444,589 149,999,981.04 6
伙)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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