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133,93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0,472.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450.7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78085_B01 号验资报告。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18,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256,480,253.0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39,888.04 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792.8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239,888.0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215.70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792.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8,987.0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2,541.24
注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8,379.97 万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 985.16 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5,648.0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9,660.58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
项目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8,687.2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985.16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94.6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8,379.97
注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募集资金管理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7 月8 日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及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披露
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并与华泰联合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 年 11月 24 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
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等 7 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65,262.90 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
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 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32,631.45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新能 源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赣州市分行等 2 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 截至 2023 年 12 存储方式
额 月 31 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010100100268000 164,061.48 90.40 活期
赣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230100100331162 164,061.48 1.24 活期
北京海淀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371010010035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