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西立达”)、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立达”)合计持有公司 46,695,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57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江西立达、北京立达、共青城立达、深圳立达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为 46,695,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为 3.8570%。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身 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份 (股) 份来源
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 5% 以 IPO 前取得:
中心(有限合伙) 下股东 20,674,487 1.7077% 20,674,487股
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 5% 以 IPO 前取得:
限合伙) 下股东 14,782,444 1.2210% 14,782,444股
共青城立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5% 以 IPO 前取得:
(有限合伙) 下股东 9,373,057 0.7742% 9,373,057 股
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进制造创 5% 以 IPO 前取得: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股东 1,865,156 0.1541% 1,865,15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 20,674,487 1.7077% 江西立达、北京立达、共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青城立达、深圳立达的
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 14,782,444 1.2210%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
第 心(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
共青城立达投资管理合伙 9,373,057 0.7742% 为陈利,根据以上企业
一 企业(有限合伙) 的书面确认,北京立达、
组 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进制 共青城立达、江西立达、
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865,156 0.1541% 深圳立达具有一致行动
合伙) 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46,695,144 3.857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 企 业 自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674,487 股 2022/12/2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身 经 营
20,674,487 股 1.770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674,487 股 2023/6/26 格 得
合伙) 需要
企 业 自
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782,444 股 2022/12/2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身 经 营
资中心(有限合伙) 14,782,444 股 1.221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782,444 股 2023/6/26 格 得
需要
企 业 自
共青城立达投资管理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373,057 股 2022/12/2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身 经 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73,057 股 0.774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373,057 股 2023/6/26 格 得
需要
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 企 业 自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865,156 股 2022/12/2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 身 经 营
1,865,156 股 0.154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65,156 股 2023/6/26 格 得
企业(有限合伙) 需要
注:上述减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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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的承诺。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
4、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