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614 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273,164.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0,888,461.19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出具“XYZH/2020SHA2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长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
用,并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 8110501012901527930 16,855,983.32
江长江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 545674604246 619,978.66
江丁卯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315001040238006 76,808,020.59
司镇江丹徒支行
合计 94,283,982.5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 72,599.75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5 万元(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69,000.00 万元+已审议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超募资金 33,088.85 万元)的比例为 71.12%,占原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69,000.00 万元的比例为 105.22%,具体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2,088.8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2,599.7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度: 7,111.17
2021年度: 5,956.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度: 27,50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2023年度: 32,030.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预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定可使用状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 集后承诺 态日期(或
额 额[注 1] 金额 额 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
的差额 完工程度)
利可君片、尼群洛 利可君片、尼群洛
尔片、玉屏风胶囊、 尔片、玉屏风胶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 囊、盐酸洛美沙星 44,254.33 77,343.18 56,571.39 44,254.33 77,343.18 56,571.39 -20,771.79 注 2
1 液、益肝灵胶囊等 滴眼液、益肝灵胶
生产基地(新址)建 囊等生产基地(新
设项目 址)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新址)建 研发中心(新址) 7,926.48 7,926.48 4,677.40 7,926.48 7,926.48 4,677.40 -3,249.08 注 2
2 设项目 建设项目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 国家一类抗抑郁 16,819.19 16,819.19 11,350.96 16,819.19 16,819.19 11,350.96 -5,468.23 注 3
3 药(JJH201501)、 新 药
国家一类抗肿瘤新 (JJH201501)、
药(JJH201601)研 国家一类抗肿瘤
发与试验项目 新药(JJH201601)
研发与试验项目
合 计 69,000.00 102,088.85 72,599.75 69,000.00 102,088.85 72,599.75 -29,489.10
注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088.85万元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注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 本项目主要根据临床试验情况推进,预计项目实施阶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JJH201501 开展Ⅱ期临床研究 开展Ⅱb 期临床研究 开展Ⅱb 期临床研究 开展Ⅲ期临床研究 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申
报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
JJH201601 完成药理毒理等研究工 申报临床,获得临床批 完成 I 期临床研究, 完成 II 期临床研究,开 完成 III 期临床研究,申
作 件,开展 I 期临床研究 开展 II 期临床研究 展 III 期临床研究 报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 年 7 月 15 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699,720.1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以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