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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吉贝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吉贝尔:吉贝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归属数量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1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等有关公告,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发生的派息事项如下:

                    每股分  现金红利  除权(息)    权益分派实施
序号    发放年度    配金额    发放日        日          公告索引

                    (元)

 1  2021 年半年度  0.24  2021/10/26  2021/10/26  公告编号:2021-041


2  2021 年年度    0.24    2022/6/17    2022/6/17  公告编号:2022-014

3  2022 年半年度  0.24  2022/10/25  2022/10/25  公告编号:2022-033

4  2022 年年度    0.24    2023/6/29    2023/6/29  公告编号:2023-016

    合计          0.96        -          -                -

    除上述派息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的事项。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授予/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本 次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12.30 元/股-0.96 元/股=11.34 元
/股。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进行归属。如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召开日至本激励计划实际归属日期间,公司发生需要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事项,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 12.30 元/股调整为 11.34 元/股,并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进行归属。

    本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根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确定本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142,3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本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议案》


    根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拟归属的 72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A,结合其他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 2,142,376 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1,624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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