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 3,795 万元(含税)
合同有效期限:指自合同生效起至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795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买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
3、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
4、设备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5、合同金额:人民币 3,795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4、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5 年 1 月 17 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号
7、主营业务: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 3,795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玖拾伍万元整)。
3、合同交货期:1 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最迟交货时间为 2027 年 2 月 28
日;2 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最迟交货时间为 2027 年 12 月 30 日。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合同保证期: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即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证书(PAC)+24 个月。
6、合同有效期:指自合同生效起至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为国防科工局确定的重点保军单位之一。中国核工业集团是中国核工业发展的主体单位,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4、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