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
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
东长远利益等。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待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94,921.8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28,397,195.3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资金需求,维护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