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沈万中 董事长、总经理 1,000,000 14.67% 0.94%
2 沈学恩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000 14.67% 0.94%
董事会秘书
3 林虹辰 董事 500,000 7.34% 0.47%
4 裴志国 副总经理 50,000 0.73% 0.05%
5 金史羿 董事 40,000 0.59% 0.04%
6 曹洋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10,000 0.15% 0.01%
技术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 45 人) 3,215,000 47.18% 3.01%
预留部分 1,000,000 14.67% 0.94%
合计 6,815,000 100.00% 6.37%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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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