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5 月
目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三: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
议案四: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6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7
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8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洪嘉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践行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围绕发展战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保持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
均出席各次会议。2022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有效表决。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制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事项
次
会议届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事项
次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第三届 8、《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第二十 2022 年 1 月 25 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次会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 (2022-2024 年)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
案》
14、《关于更正〈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
议案》
16、《关于为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会议届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事项
次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