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3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5/18,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盛宇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 年 6 月 2 日~2024 年 6 月 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2,831,52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3883%
累计已回购金额 11,518.295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3.70 元/股~45.7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2 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5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2023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962,000股的比例为1.38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5.74 元/股,最低价为 23.7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182,953.4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公司未开展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